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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设置要求

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义务教育学校人员配备表,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设置要求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一览:

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检查需要哪些准备

1、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等。

2、一)前期准备 。组织申报材料审核。成立由市***督学、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组成员的审核组,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对申报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材料进行审核。初步提出是否“合格”的意见,同时指出薄弱环节、薄弱学校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实地检查对象和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设置要求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谈松华认为,标准科学与否还与标准的测量方法、测量手段直接相关,标准应该是可测的,测量的方法和手段应该是科学的。

4、评估指标体系与等级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的指导下,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开展评估。学校评估结果分别为四个等级:优秀学校标准:评估要素达标率90%以上。良好学校标准:评估要素达标率80%以上。合格学校标准:评估要素达标率70%以上。

5、鉴于我校在标准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方面做出的成绩,近年来不少兄弟乡镇及外地学校的代表团来我校考察。2018年12月,我校管辖的石咀镇河口小学石古岭教学点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验收,获得国家督导评估专家的肯定。

 义务教育学校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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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二条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主要包括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和对县级人民***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报告

1、【篇一】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报告 我校在各级部门的领导下,始终把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办学条件发生较的大变化,教育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办学水平正在不断提升,为了更好地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确保顺利通过验收认定,进行了全面自查。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1】 我校认真贯彻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条件。

3、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2016年,夹江县被确定为乐山市第二批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到2017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全县现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44所,其中初中17所、九年制学校1所、完全中学1所、小学25所。

4、一)、切实提高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确定义务教育的内涵与外延发展走向,坚持高水平高质量办好学校,持续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步伐,有力促进我校义务教育由弱变强、跨越发展。

中小学校岗位管理

1、在中国,公立中小学校作为事业单位,设有明确的编制岗位,即所谓的事业编制单位。根据工作需求,这些岗位被细分为不同类型。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占主导地位,这些岗位主要由教师担任,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此外,还设有管理岗位,这类岗位通常由那些不直接参与教学工作的人员担任,负责学校的后勤管理和行政事务。

2、公立中小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拥有明确的编制体系,即事业编制,旨在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这类学校的岗位设置主要围绕教学、管理及工勤三大类别展开。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占据主导地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岗位。

3、中小学岗位设置是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实施的基础和前提,岗位设置方案是学校公开招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建立权责明确、分工合作的现代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治理体系,是充分发挥我国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效能、加强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制度。

4、三类岗位学校岗位分为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指的是校领导和中层干部,专业技术岗位指的是教师,工勤技能岗位指的是从事后勤保障等人员。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据中国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未成年人享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学校应当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具体来说,这一规定明确指出,学校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应当为未成年学生提供安全、健康、有益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并配备合格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学校保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依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校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以下主要职责和规定: 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学校应当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不因学生或其家长的民族、种族、性别等因素歧视或区别对待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学校和幼儿园能够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核心目的是保护未成年学生的权益。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学校是其重要的生活和学习场所,保护他们在校园中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他们在学校遭受任何形式的伤害。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涵盖了多个方面。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力。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

《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年龄差几天都不可以,以孩子户口本本上登记的为准,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其中,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的第七章涉及奖励与处罚措施,旨在激励和规范教育行为。首先,对于在义务教育普及中表现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如区(市)、乡镇、村、学校、教师及其它贡献者,人民***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会予以表彰和奖励(见第五十一条)。然而,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一部重要的教育法律,自1986年颁布以来,对于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起到了关键作用。2006年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的目标,强调了***的职责,以及学校、家庭和社会在促进义务教育发展中的角色。

原则上来说,应该以孩子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在对应的学校就近入学(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对口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编制介绍

1、一)全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由省统一核定。各市州、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中规定的编制标准,提出本级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方案,经市州、县(市、区)人民***审核同意后,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报省人民***。

2、师资队伍第十二条 按照《吉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规定的编制标准配备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满足教育教学和教师离岗进修的需要。

3、坚持从严从紧,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要坚决贯彻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本届***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有关精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由省级***负总责,实行总量控制,确保核定后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突破现有编制总量。

4、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实行聘用(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

5、不难的,其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坚持从严从紧,严格控制编制总量。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人员配备表,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设置要求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